什么是设立大会?设立大会和成员大会是什么关系?
??设立大会作为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会议,《农民专业合作社》第十一条规定了其法定职权,包括以下几项:。第一,设立大 会应当通过本社章程,章程应当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第二,选 举法人机关,如选举理事长;第三,审议其他重大事项。由于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情况都有所不同,需要在设立大会上讨论通过的 事项也有所差异,所以本法为设立大会的职权做了弹性规定,以符 合实际工作的需要。
成员大会行使哪些职权?
成员大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定成员人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四)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五)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六)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八)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九)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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