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女大学生黄某及其男友以购买到的某品牌笔记本电脑CPU被偷换为由,向厂商索赔500万美金,厂商报警后,黄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羁押10个月,后又被不予起诉
15年前轰动一时的“黄某敲诈勒索案”:女大学生黄某及其男友以购买到的品牌?笔记本电脑CPU被偷换为由,向厂商?索赔500万美金,后黄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羁押10个月,后又被无罪释放。
今天和大家一起回顾下这起曾经轰动一时,并被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等诸多媒体报道过的“黄某敲诈勒索案”始末,时至今日,黄某是否构成敲诈勒索仍然是法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而整起案件是否是一个精心策划的阴谋也让人生疑。
案例

该案发生于2006年。黄某,案发时22岁,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二学生,读英语专业。谁也不会想到,就是这样一个清秀、美丽的女孩,竟然卷入了一起史无前例的CPU敲诈勒索案。
(一)购买电脑
2006年2月9日下午,黄某化名龙思思,在某?知名电脑品牌的代理商北京新人伟业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人公司)购买了一台价值两万余元某品牌?笔记本?电脑?,该电脑采用了当时最先进的频率为2.0GHz的英特尔CPU。
(疑点1:为啥黄某买电脑不用其本名,而用化名?这一直是大众讨论的一个疑点,黄某对外的解释是自己成长于单亲家庭,和妈妈一起生活,因为妈妈姓龙,所以自己用了这个名字,但该解释很难让人信服。)

下午6点,黄某发现刚买来的新电脑时不时出现蓝屏、死机等现象,于是通过经销商新人公司将电脑送回厂家?检修。
2月10日上午,黄某从新人公司取回了电脑,但当其再次打开电脑时,又出现连续重启、不能开机等故障,在经销商新人公司工作人员陪同下,黄某再次将电脑送回该?公司北京服务中心检修。
这里有个细节必须要说明,在送修的过程中,厂家?方面提出维修可能要一段时间,愿意提供备用机给黄某,但性能不是2.0的。黄某则自称为北大生物科技公司的科研人员,赶着做实验,电脑要运行特殊软件,必须用2.0以上的机型,拒绝使用备用机,一定要及时修好,而且CPU必须是2.0以上的。

保修卡显示,龙思思工作单位为北大生物
(疑点2:为啥黄某要假冒北大生物科技公司的科研人员,并且拒绝对方提供的备用机,要求一定要在最短时间内将自己的机器修好?实际上黄某就读于英语专业,其本人完全用不上2.0以上机型的电脑。作为一个大三学生,在2006年花费2万元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也稍显奢侈。)
2小时后,维修点的林姓工程师告诉龙思思电脑修好了,并为其开具了一张《皇家俱乐部服务记录单》。
回到家后,黄某发现她的笔记本电脑仍不能正常使用,于是叫来了懂IT的朋友周成宇帮忙检查是什么情况。周成宇下载了最新版本的英特尔处理器ID使用程序,并对黄某的笔记本进行检测。检测显示,电脑标配的频率为2.0GHz的CPU变成了2.13GHz。
有IT公司工作背景的周成宇认定,此款2.13GHz的CPU是英特尔公司的工程样品,即测试版CPU,其性能稳定性差,英特尔公司刚刚明令禁止将其用于商用电脑。

CPU——电脑的心脏
随后,黄某在周成宇的陪同下,携带微型拍摄和录音设备再次来到该?厂家?北京服务中心,林姓工程师承认该电脑经他手更换了CPU,并承诺对电脑保修。新人方面解释说,这是公司为用户做了免费升级服务,是为了弥补黄某的多次奔波和长时间等待。
黄某将以上过程全程录像。掌握该关键证据后,黄某和周成宇开始了一段举国关注的维权之旅。此后,黄某退居幕后,周成宇负责与厂家?和媒体、法院的沟通,其一度对外宣称自己是黄某的律师,但事后被揭穿其并不具有律师执业资格。
这里有必要介绍下周成宇和黄某的关系。根据周成宇的描述,其和黄某的妈妈认识,受黄某妈妈的委托帮助黄某处理该事件,但根据黄某的描述,其和周成宇通过网络相识,并默认二人为恋人关系。
(疑点3:为啥周成宇和黄某关于二人关系的描述不一致?周成宇称是先认识黄某母亲,后认识的黄某,黄某则称和周成宇是通过网络认识的。周成宇在隐瞒什么呢?)
(二)双方谈判
几经辗转,周成宇和黄某联系到了该品牌?中国业务事业群负责人许某,向其讨要说法。许某认为事件重大,从上海赶到北京,并于2月15日和周成宇开展了一场长达三小时的谈判。根据事后曝光的录音,周成宇确实有敲诈勒索的嫌疑。

双方谈判现场
谈判过程中,厂家方面希望能够和解,并给予黄某合理的补偿。周成宇则提出,和解可以,但要拿500万美金出来。周成宇罗列了多条理由,认为该事件绝对值得对方?拿出500万美金来和解:
1、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是厂家?的维修工程师给这台电脑更换了工程样机CPU,这些证据包括购买电脑的发票、他们手里的录音录像,录像中维修工程师承认系自己更换了CPU。英特尔公司不久前才明令禁止严禁将工程样机CPU用于商用电脑,现在该厂家?违反英特尔禁令,事件一旦曝光将受到英特尔的严厉惩罚。

周成宇向媒体介绍情况
2、从刑事的角度来说,该?厂家?对外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按照《刑法》第146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3,从民事的角度来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如果这个事件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话,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厂家?肯定也是要赔偿的。
4、如果事件公开,将对该知名?电脑?品牌??的声誉造成重大影响,或将带来?毁灭性打击?。“如果向法院起诉,告诉公众你们?在售后过程中使用劣质CPU,大家会怎么想?你们也知道中国每年3月15号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现在中央电视台正在做关于3.15专题线索的征集,如果你们在315晚会上看到这个事,我觉得并不奇怪”。
5、“你们?每年花费那么多广告费,我想你们不希望看到因为这一件小事而将这么多年付出的广告费打水漂,这么好的口碑付诸东流”。
6、“如果和解,我们会把机器的元件,所有的单据,所有的照片全部提交,我们会跟你们签一个单方面的的保密协议,保证这个事情绝不外泄,就是这样”。

当年该案的关注度非常高,图为周成宇接受媒体采访
该电脑厂家则提出,这个工程样机CPU绝对不是出自他们,其来源于哪里目前并不清楚,有可能来自于销售商新人公司,也有可能来自于电脑购买者龙思思,所以要把事情搞清楚后再往下一步谈责任、谈赔偿,任何事情都是有证据的,人证、物证。
周成宇提出,他很清楚工程样机CPU的情况,在北京的电子市场就可以买到这种测试版的CPU,测试版的CPU和正式版的CPU中间有几百块的差价。“我们很清楚,你维修一台电脑,厂家会提供一个正式版的CPU,现在用工程样机CPU替换,最后正版CPU会落入谁的手中?可能是新人公司手中,也可能是你们维修点员工手中”。
另外,周成宇还提出:“哪怕你们有足够多的证据证实,这只是我的一个维修工程师的责任,但这个责任的后果同样要由你们公司去承担,我相信你们也许能向我解释,能向我的当事人解释,但如果这个事件公布出去的话,我相信你们很难向亿万消费者解释”。
接下来,周成宇用几乎威胁的语气说到:“如果今年在3.15的晚会上大家探讨的是你们造假,我相信不会有这么多消费者愿意听你们怎么解释,我想接下来郑女士(该厂家当时的公关)的工作会很多”。
该厂家的许某很坚定:“消费者也会判断,我们强调就是在我们的立场,我们并没有从内部弄一个假的CPU”。
周成宇则咄咄逼人:“中国的老百姓是这样的,对于坏的事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谈到最后,周成宇问许某:“您的意思是否是代表贵公司断然拒绝和解?”
许某回应到:“不,我刚才提到,就是在我们应该承担的范围里面,我们100%的负责任”。“你刚才提到500万美金,我们认为这个其实不是一个解决问题的方式,甚至是不是有一点刻意的,过度的要求,我觉得这个东西我们必须要再研究”。
周成宇则回应到:“如果您现在回答这个事情,你们这边不能接受,我认为这个和解就破裂了,如果这样的话,我们将在明天启动后续的程序”。
随后,双方不欢而散。
(三)周成宇的六个步骤
2月15日的谈判结束后,在2月18日、3月1日分别又进行了第二次、第三次谈判,但双方并未达成一致。
在第二次、第三次谈判过程中,为了达到索赔目的,黄某甚至向对方宣读了他们对假CPU事件的媒体曝光方案,共分为以下六个步骤,具体如下:
1、第一篇新闻稿“XX假CPU欺诈消费者,磐石神话终将破灭”,将在国内一线全国性新闻报告发布,由数百家知名媒体转载,并且形成追踪报道,阶段性分批次推出后续报道新闻稿。
2、与国内著名门户网站合作,共同推出“3.15XX欺诈消费者专题”,吸引广大网民参与讨论,并邀请IT业内专业人士和各大笔记本电脑厂商代表参与点评。
3、参加电视法制访谈节目制作,叙述整个事情经过,揭露XX公司的恶意欺骗行为,提醒广大消费者防范消费欺诈,提高维权意识。
4、由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全面代理本案法务事宜,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XX公司消费欺诈。
5、与国内著名IT专业网站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内各大主流媒体和专业媒体记者参加报道,邀请著名消费维权法律专家参与评论,公布部分本案相关证据资料,包括音频、视频、图片、单据、鉴定报告等。
6、宣布与XX打假热线合作,向XX公司正式提出500万美金的和解费用,该笔款项全部用于成立“反消费欺诈基金会”。
坦白讲,这6个步骤要是真的搞下来,哪个电脑公司也受不了。
(四)来自?厂家?的调查
在谈判过程中,厂家一直在对周成宇和黄某的身份进行调查,他们发现龙思思并非真名,而是黄某虚构的,而周成宇以前曾经有过诈骗的犯罪前科。另外,厂家?方面将黄某送修的电脑换下来的CPU送去英特尔进行检测,发现该CPU并非原装CPU,也就是说,黄某送检的电脑中的CPU已经被掉包。
厂家认为,CPU是非常非常不容易坏的,可能一万个人里面都没有一个,为什么黄某购买的电脑从卖到出现问题只有两个小时,再加上一系列的假的证据、假的身份,引起了他们?的怀疑。为了避免品牌受到影响,也为了弄清真相,他们?报警了。
(五)黄某和周成宇被逮捕
3月7日,黄某和周成宇接到厂家方面的电话,对方请二人再去协商和解问题,二人遂再次来到厂家北京本部。他们到达现场后,早已等候在现场的警方将二人抓获,后以涉嫌敲诈勒索为名将二人羁押。
4月7日,该公司发布声明称:“近日,周成宇、龙思思两人借我公司在维修过程中使用测试版CPU 为由,向我公司敲诈勒索500 万美元。严重侵犯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也对我公司的正常业务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4月8日,该公司再次发布声明称:“本公司被犯罪嫌疑人勒索500万美金一事,鉴于此事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本公司所有工作人员未接受过任何媒体的采访。对于任何媒体的不实报道本公司保留法律追索的权益。请各媒体不要引用不实报道”。
《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按照刑法规定,黄某敲诈勒索5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000多万,已经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情形,如罪名成立,黄某或将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就在黄某被关押期间,周成宇因之前的一宗敲诈勒索案,被判有期徒刑2年。

(六)黄某被无罪释放
2006年12月,被羁押10个月后,黄某被批准取保候审。
2007年11月9日,海淀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黄某做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决定书中写道:检察院认为海淀公安分局认定的黄某的犯罪(敲诈勒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故决定对黄某不起诉。
2008年6月16日,海淀检察院发给黄某《审查刑事赔偿申请通知书》。通知书中写道:黄某采用向媒体曝光的方法,将XX公司使用测试版CPU的事件公之于众,并与XX公司谈判索取赔偿。这种方式虽然带有要挟意味,但与敲诈勒索罪中的“胁迫”有本质的区别。黄某在自己的权益遭到侵犯后以曝光的方式索赔,并不是一种侵占行为,而是维权行为,索要500万美元属于维权过度,但不是敲诈勒索犯罪。检察院正在核定具体的国家赔偿金额。
2008年11月,黄某获得国家赔偿2.9万元。
(七)起诉厂家
黄某出狱后并未就此罢手,而是将该电脑厂家告上了法庭,但索赔金额从500万美元降到了500万人民币。2009年国庆节前夕,就在诸多媒体摩拳擦掌,等着看法院最终将如何判决的时候,黄某方面却以“技术调整”为由撤诉,并自此淡出公众视野。
(八)结局
黄某无罪释放后,其妈妈曾经接受媒体采访表示,她恨周成宇,这起事件黄某是最大受害者,事件结束后,厂家还是那个厂家,英特尔还是那个英特尔,黄某的一生却被毁了。此后,黄某远赴澳大利亚工作生活,周成宇曾经在网络发帖寻找黄某,但再无下文。
本案最大的疑问,黄某送修电脑的CPU究竟是不是原装CPU?

2008年12月3日,就在黄某被无罪释放没多久,凤凰卫视知名节目“一虎一席谈”邀请到了厂家?代理人苗运平和周成宇当面对质,苗运平表示黄某的电脑在维修前CPU已遭调包,但厂家?未在第一时间内发现该情况,事后经由英特尔查出涉事CPU并非原厂生产。也就是说,不管黄某的电脑是否更换为工程样机CPU,该电脑都会出事,因为他本身的CPU都已经有问题了。
节目录制尾声时,一名叫张灿的观众起身质疑周成宇,他自称曾供职于周成宇专营二手笔记本电脑的公司。张灿称,周成宇擅于改装笔记本电脑,能仅借助于吹风机就将完好的CPU上条形码取下,再贴到问题CPU上,之后要求笔记本厂商保修换新。
周成宇认可张灿曾经为其员工,但对于张灿所说的事情一口否认。
创业项目群,学习操作 18个小项目,添加 微信:niuben22 备注:小项目!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ee-kay.cn/6164.html